承 接 非 标 电 缆 的 设 计 制 造
使用说明:
1、导体的长期工作温度不超过70℃,(交联电缆不超过90℃)
2、短路温度不超过160℃,最长持续时间5秒(交联电缆不超过250℃)
3、电缆敷设时温度不低于10℃;弯曲半径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4倍。
4、如需防火功能,则在产品型号前加“ZR-”(阻燃)、“NH-”(耐火)、“DLDY-”(低卤低烟)、“WLDY-”(无卤低烟)。
免责声明: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友情提醒:为保障您的利益,降低您的风险,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。